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款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
妻共同财产,
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对隐藏、
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
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