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丈夫王先生名下87万元的银行存款。然而其夫当庭声称:“存款只剩下2000元,可以都给你!”刘女士听了哭笑不得。刘女士说,他们结婚已15年,儿子正读初三。以前双方只是有些小争吵,直到前年5月,刘女士跟婆婆多说了一句话,被王先生认定“儿媳妇多事”,刘女士为自己争辩了两句,就被丈夫狠狠扇了一记耳光,当场口鼻出血,耳膜穿孔。
刘女士起诉离婚,王先生不同意,开庭时声泪俱下地说:“我一时失手打了妻子,我错了,对不住她,请求她的原谅,也请法院给一个机会,我会主动与妻子和好。”刘女士见丈夫“如此动情”,也动了心。不料,刘女士撤诉后第二个月,王先生竟然为了一点小事,他酒后到我父母家中大吵大闹,并扬言“要离婚,我让你一分钱都得不到”!
半年后刘女士再次起诉离婚,要求分割银行存款。这时王先**度急转弯,强硬地[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www.13304590183.com以及www.陈山.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说:“存款就剩这2000元了!”刘女士顿时蒙了,半年前起诉离婚时我们的存款还有87万元之多呢,怎么这半年的时间就花光了?都花哪儿去了?我也没见家里添什么东西呀!刘女士求助: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解析——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应该离婚时有什么分什么,即分割的是离婚时还存在的财产,离婚前曾有的财产,即便再多也不在分割之列。这样,有些人特别是欲打离婚官司的男士,就想钻一下法律的空子。
有些当事人在决定离婚后做的**件事就是转移财产,然后才去法院起诉,**次离不成就半年后第二次再起诉。如果是被告想转移财产就先不同意离婚,争取半年的时间来转移财产,到原告第二次起诉时,财产已经转移完毕,这时法院判决离婚也不怕了。
存款被转走可要求举证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婚姻法》还同时规定了“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不得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侵占另一方财产权益”。律师认为:如果离婚中发现另一方有去向不明的银行存款,特别是近期内取转走大额存款,可以要求对方说明钱款去向或用途并举证证明。所以在事实上,上述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终可能是无法得逞的。
在很多离婚诉讼中,男女双方关系恶化,甚*分居互不往来一两年后,才**次起诉离婚,而在这期间双方都可能有转移自己名下存款的行为。这时,如果取款一方不能证明钱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是将钱用于与家庭生活无关之处,那么,一方就可以要求另一方按钱款的一半数额折补自己。
刘女士**次起诉时,家庭存款87万元还在,第二次起诉时存款余额却只剩下了2000元,此时刘女士可以要求王先生说明钱款的去向和用途,如果王先生不能证明钱款是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将钱款用于与双方家庭[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www.13304590183.com以及www.陈山.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无关的他处,那么刘女士就可以要求王女士按照87万元的一半折补自己。对于这样的要求,在审判实际中法院大多都会支持。一般说来,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证明“离婚前一年或半年时间内转移银行存款的去向和用途”,法院是会允许的。如果存款去向不明或另作他用,法院也会判决另一方按一半折补对方。所以,如果自作聪明转移财产,到头来不仅没有多得财产,还会少分或者得不到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