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哪些劳动争议案件可以“一裁终局”?
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有两类:一是小额仲裁案件;二是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这两类案件在全部劳动争议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较大,也正因为如此,一裁终局可以解决多数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周期长的问题。
52.什么是小额仲裁案件?
小额仲裁案件有金额限制。小额仲裁案件是指不超过当地月**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仲裁案件。小额仲裁案件包括四种:
(一)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得到的全部工资收入以前,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一直很严重,一些拖欠工资严重的企业。拖欠时间累计*长达数10个月。一些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也**严重。这类案件具有案件频发、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等特点,因此能否及时**地解决这类案件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追索工伤**费的案件。工伤**费是指职工因工负伤**,享受工伤**费,工伤**费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伤职工**工伤或者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追索经济补偿的案件。依法获得经济补偿是劳动者权利,但一些单位往往不愿支付,或一直拖着不予支付。
(四)追索(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该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53.哪些仲裁案件属于“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
“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是指因执行**劳动标准而产生的争议。比如,**的劳动标准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都已经以定量或定性形式作出了统一明确的规定,在这些问题发生劳动争议,因为标准明确,所以可以“一裁终局。”
54.劳动者对“一裁终局”案件的裁决不服的怎么办?
根据《(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对“一裁终局”案件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之所以制定这条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在保障双方当事人救济权利的前提下。需要使劳动者行使救济权利更方便,对其保障更**。具体来说,基于以下考虑:(1)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给予劳动者诉权,有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障。(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小额仲裁案件虽然**数额较小,但对于一些生活比较困难的劳动者来说,这些资金可能是维持其家庭基本生活此,一裁终局可以解决多数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周期长的问题。
55.处理劳动者诉权的规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处理劳动者诉权的规定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诉讼申请人只能是劳动者,用人单位不能直接提起诉讼。(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者提起诉讼没有法定条件的限制,只规定了劳动者对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就可以提起诉讼。劳动者对诉与不诉有选择权。劳动者认为仲裁(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裁决对其有利,可以选择仲裁生效;劳动者认为仲裁裁决对其不利,可以继续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4)劳动者期满不起诉的,视为放弃诉权,裁决书对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
56.对“一裁终局”的案件用人单位有什么救济途径?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一裁终局”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57.为什么要赋予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
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一经作出即约束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更改。“一裁终局”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用人单位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救济权利,保证仲裁机构裁决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错误的而又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得到纠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也就意味着,赋予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权,允许人民法院在出现法定情形时撤销仲裁裁决。但是,撤销仲裁裁决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一般不主动行使司法监督权而撤销裁决(除非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58.申请撤销裁决有哪些特点?
申请撤销裁决有以下特点:(1)撤销裁决的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劳动者的救济、途径与用人单位不同,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动者的救济途径是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非申请撤销裁决;反之,用人单位只能申请撤销裁决,而不能直接提起诉讼。(2)申请撤销的是已经生效的裁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除该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3)申请撤销的主要来源。因此,有必要对劳动者的救济途径作出特别的,更加慎重的处理。
59.如何申请撤销裁决?
申请撤销裁决应按以下步骤进行:(1)必须有证据证明“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有法定应予撤销情形之一的。(2)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申请。即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3)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60.申请撤销裁决包括哪些情形?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61.如何理解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主要是指:(1)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错误的。这里并不包括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2)适用已失效或尚未生效的法律法规的;(3)援引法条错误的;(4)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62.如何理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符合上述规定受理劳动争议的,就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