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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法律常识问答3


17、设立中的公司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设立中的公司顾名思义是指从发起人开始设立行为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正式成立这段筹备时间内而存在的相对稳定的组合体。由于设立中的公司尚未取得法人资格,所以是一种无权利能力的社团,它不具备法人资格。设立中的公司既不同于行为人个人的法律地位也不同于法人所具有的独立团体人格,它是一种具有相对人格或不**团体人格的组织。设立中的公司是在其业务范围内享有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但不具备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

18、设立有限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股东人数和资格。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除国有独资公司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公司的资本。1、注册资本。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法定资本**限额。即:1、以生产经营为业的公司***50万元;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50万元;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30万元;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限额需高于上述**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2、出资方式。股东的出资方式有:(1)货币;(2)实物;(3)工业产权;(4)非专利技术;(5)土地使用权。3、出资认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认缴出资时,必须一次全部缴足,不得分期缴纳。股东如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当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股东共同制订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记载公司组织规范和行动准则的重要书面文件。()公司的其他条件。除上述条件外,设立公司还应具备下列条件:其一、要有公司名称;其二,要有公司的组织机构;其三,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其四,要有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19、股东出资可以有哪些方式?

股东出资的方式有:(1)货币;(2)实物;(3)工业产权;(4)非专利技术;(5)土地使用权。

20、货币出资要注意什么?

由于我国公司法采用资本确定原则,因此要求股东在采用货币出资时,必须一次全部缴足,不得分期缴纳。如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货币,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1、实物出资要注意什么?

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必须进行评估候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22、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些什么?

对作为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3、出资协议书如何签订?

24、如何出具合格的验资报告?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要求,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从事验资业务的法定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承办验资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验资业务,**单位及个人不得对验资工作进行干扰,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实施必要的审验程序,形成审验意见,并出具验资报告,依法对所出具的报告负责。

25、验资报告的真实性有谁来承担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因验资证明内容不真实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应当由其验资机构承担。

26、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注册会计师提虚假验资报告的法律后果有三种:一、行政责任。会计师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后,**主管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二、民事责任。注册会计师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三、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应受到刑事追究。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虚报注册资本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虚报注册资本要相应承担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虚报注册资本的,由公司登记机关给予公司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取得登记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10%的罚款;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8、什么是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由公司股东签发的,确认股东与公司之间投资与被投资关系以及投资额大小的凭证和法律形式。它的签发一方面意味着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义务;另一方面,出资证明书的签发只能发生在公司成立后。出资证明书的内容采取法定主义原则,公司法中均有相关规定。

29、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办理设立登记?

30、公司逾期开业、停业、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在成立后没有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将受到登记机关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登记事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制定姓名或名称;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上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办理变更登记,否则,公司登记机关将责令公司限期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31、股东名册有什么作用,发生股东变更时如何处理?

股东名册是记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个人情况及其所缴纳出资额多少等事项的名册。股东名册可置于公司,并备案于公司登记机关。在名册记载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报登记机关备案。股东名册具有特定效力,它是公司对股东发出通知、确定股东、确认出资转让效力的依据。股东发生变更时,该法人股东的债权债务及对外投资应进行清算。该法人股东丧失法人资格时,应当依法予以注销。自然人股东发生变更的,可书委托他人代为履行其权利义务。自然人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赠人取得其地位。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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