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陈山律师服务网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股权结构三大突出特点


股权结构三大突出特点

一、未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大部分。虽然未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重有下降的趋势,从1992年的72.75%下降到1998年中期的66.32%,但仍然维持在相当高的比例,处于**控股水平。1992年到1998年未流通股比例共减少了6.34%,平均每年减少不到1%。按照这种速度,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非流通股占大部分比例的格局。

二、国有股一直处于控股地位。国有股比重1992年是51.31%,1998年中期是34.05%,(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6年间国有股比例尽管下降了17.26个百分点,但从单个股东来看,仍处于**股东的地位。另据一项抽样调查表明,我国上市公司中大概**6%的公司没有国有股。说明**股不仅在上市公司总股本中一直处于控股地位,而且分布范围也**广泛,这从一个方面说明了迄今为止我国股份制改革的功能定位。

三、我国的法人股比重相当高,(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并有逐步上升并有超过**股的趋势,成为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我国现在国有股和法人股都不能流通。**股只能在场外以私下受让的形式转让给法人股东。另一方面。在上市公司的资源相对稀缺的情况下,许多企业都愿意通过“借壳上市”的方式进行资产重组,因而纷纷通过购买国有股权的方式进入证券市场,导致法人股比重上升。一项抽样调查表明,1998年我国法人股所占的股份总体平均值已达34.4%,**的公司达到83%。




首席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律师执业证书编号:
12306200410613422
电话:0459-8982183
手机:13304590183
微信:13304590183
邮箱:13304590183@163.com
网址:www.13304590183.com
技术支持:黑龙江泰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事务所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外包园A1-2-5-403室,律师服务投诉电话:13304590183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黑ICP备19001836号-4